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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五级,待遇怎么定

其他山西省-忻州市2021-11-11 13:33:3318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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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2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伤残赔偿金是本人18个月的工资,如果难以工作的,单位按月发70%的工资
    回复于 2021-11-11 13:36:30 咨询他
  • 朱忠良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1、工伤五级在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十六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4、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复于 2021-11-11 13:41:26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339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复于 2021-11-11 13:42:26 咨询他
  • 常进海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还要看其他案情
    回复于 2021-11-11 14:47:47 咨询他
  • 魏可律师
    月帮助118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呢。
    回复于 2021-11-11 15:40: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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