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四月份骑摩托车碰伤了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我父亲主责他次责。私下赔偿了其两万多块钱。后来他26天出院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现向法院传票要求我父亲赔偿他因交通事故受伤而造成的损失159254.3元。这件事情应当如何解决。
交通事故安徽省-黄山市2021-11-05 15:10:55184*****671
我父亲在四月份骑摩托车碰伤了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我父亲主责他次责。私下赔偿了其两万多块钱。后来他26天出院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现向法院传票要求我父亲赔偿他因交通事故受伤而造成的损失159254.3元。这件事情应当如何解决。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