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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农田土地确权使用权证明(没有土地证),现在征收款已经发放到使用权人的账户中,现在家中兄弟已没有分家为由想要分款。但已经分户分开过生活几十年。现在有使用权的土地下的水管受到家中兄弟的损坏,报警,警察不处理,要我们去国土局开证明。 1,土地征收款是归我的吗? 2,需要去国土局开证明吗? 2,警察不处理,可以向上一级举报当地派出所不作为吗? 3,现有土地使用权确认书,能状告家中兄弟损坏有使用权土地的财产吗

其他广东省-阳江市2021-10-28 20:31:3719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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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何晓瑞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律途律师事务所
    土地正收款的分配要看当地政策。这个纠纷警察协调不了的可以不处理。
    回复于 2021-10-28 20:38:06 咨询他
  • 李艳平律师
    月帮助1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如果土地的使用权人是你个人,该土地的征收款一般是归你,如果土地使用权人是家庭为单位,这个要结合家庭情况进行分析。对方故意损坏你的财产,你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追索赔偿。
    回复于 2021-10-28 20:42:06 咨询他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40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您好,你可以先和对方沟通一下,协商解决,如果你们双方协商达不成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1-10-28 21:08: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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