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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我在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吴中桃花源小区任职秩序员,晚上22:18分我在小区巡逻骑单位的电动车因刹车失灵,脸撞到地库的墙上。事故发生了单位领导带我去医院检查拍片。后来听从医生建议给我三天病假,带薪休息。我现在想咨询的是,我的脸现在还是没好,留下疤痕。我现在还可不可以找单位赔偿,或者继续给我治疗。

医疗纠纷吉林省-长春市2021-10-26 20:48:5617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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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明律师
    月帮助0
    吉林正基律师事务所
    工作时间发生的因公负伤可以主张工伤,但是像你说的疤痕不一定能评上残。
    回复于 2021-10-26 20:52:59 咨询他
  • 冯慧颖律师
    月帮助0
    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单位安排巡逻值班就属于工伤,可申请工伤
    回复于 2021-10-26 20:54:31 咨询他
  • 金勇律师
    月帮助0
    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申请工伤。。。。。
    回复于 2021-10-26 20:54:46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10-26 20:55:10

      可能情况下,你做下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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