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债权债务>咨询详情

我2012年11月给别人担保贷款,后贷款人失踪。1.一直到今年八月九月银行和法院才来找我。说是恢复执行银行2014年提出的执行申请。当时也没有人通知我。请问立案之后一直没有通知有效吗?是否过了担保期限?2.银行依据具有强制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提出的执行申请。现在发现当时的询问笔录上面没有公证员和记录员。当时去的一个小姑娘没有公证员资格。公证书上签名的公证员没有到场。没有公证员到场的公证有效吗?能不能起诉不予执行?敬请解答,谢谢!

债权债务河南省-焦作市2021-10-12 22:07:51136*****591

分享

律师回复

  • 杨应璋律师
    月帮助0
    贵州千载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予执行需要看一下生效判决。
    回复于 2021-10-12 23:28:36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98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可以提一下执行异议。
    回复于 2021-10-13 07:54:47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