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11月给别人担保贷款,后贷款人失踪。1.一直到今年八月九月银行和法院才来找我。说是恢复执行银行2014年提出的执行申请。当时也没有人通知我。请问立案之后一直没有通知有效吗?是否过了担保期限?2.银行依据具有强制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提出的执行申请。现在发现当时的询问笔录上面没有公证员和记录员。当时去的一个小姑娘没有公证员资格。公证书上签名的公证员没有到场。没有公证员到场的公证有效吗?能不能起诉不予执行?敬请解答,谢谢!
债权债务河南省-焦作市2021-10-12 22:07:5113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