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四位股东合伙开了一家公司,股东A也就是法人代表,给了股东B一笔钱用于公司,股东B将这笔钱用在了买材料上,股东C将这笔钱偷偷从材料商人手上把钱拿走了,没钱公司倒闭,工人将股东A和股东B告上了法庭,股东A要股东B证明钱给了股东B,股东B担心担责任背黑锅,不知道该不该去证明

其他河南省-开封市2021-10-11 21:42:11157*****958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博律师
    月帮助0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工人告股东的前提是股东将公司的钱占为己有了,就是法律上讲的财产混同。 那么股东现在不想承担责任就需要证明公司的钱没有进入股东的手里。
    回复于 2021-10-11 23:08:08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10-11 23:09:13

      如果你证明钱给了你,而又没法证明C拿走了钱,那最后会由你来承担责任的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8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