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孩子8月份在校外培训机构复读,开始是1对1线上授课,开学后到校区上课,通过二维码向对方支付26900元,可是中途让我们去石家庄上课,我没同意,要求退款,对方没给退,说可以到校区上课,上了一段时间后给我们停课了,说学费用完了,等一个学生过来一块上课,等了好多天也没等来,其间还让我们交费,我没有交,我认为他的行为是欺骗,所以让他返还费用,他说课上完了不给返,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对方是不是应该退还学费,可一退一培三吗
其他河北省-石家庄市2021-10-10 13:33:52187*****10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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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洋律师月帮助0人浙江海邦律师事务所首先建议可以把相关的证据进行收集保存好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行政部分进行投诉,如果得不到解决可以走诉讼途径,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希望能帮到你。谢谢回复于 2021-10-10 13:48:2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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