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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伤申报超过一个月,工伤费用报销不到,公司又不肯承担

劳动争议江西省-南昌市2021-09-26 17:40:1318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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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赵爽律师
    月帮助0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申报超过了一个月,还是可以继续申报的
    回复于 2021-09-26 18:07:42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9-26 18:07:50

      你自己去申报的时限是一年

  • 蒋珊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于 2021-09-26 18:08:55 咨询他
  • 陈泽斌律师
    月帮助0
    福建明嘉律所事务所
    你好,可以个人名义去申报,一年以内
    回复于 2021-09-26 18:37:59 咨询他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的,不承担的话可以去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1-09-26 19:50:5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5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要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于 2021-09-26 20:25:08 咨询他
  • 王鹏林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最长期限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回复于 2021-09-26 20:38: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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