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债权债务>咨询详情

请问贷款服务合同里,贷款公司一直要求我提供紧急联系人然而具体流程不说清楚,导致这笔贷款一直办理不下来,我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

债权债务浙江省-杭州市2021-09-26 11:03:36156*****587

分享

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52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没有收到贷款本金,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回复于 2021-09-26 11:06:07 咨询他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0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来分析
    回复于 2021-09-26 11:06:11 咨询他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5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未借到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1-09-26 11:09:08 咨询他
  • 户建忠律师
    月帮助0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要求提供紧急联系人是贷款公司的常见要求,主要是为了防止逾期,贷款办不下来并不涉及法律责任。
    回复于 2021-09-26 11:09:57 咨询他
  • 蒋珊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你好,未收到款项则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回复于 2021-09-26 11:21:41 咨询他
  • 蒋佳蓉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贷款没到账借贷关系不成立
    回复于 2021-09-26 12:27:46 咨询他
  • 孙东律师
    月帮助0
    浙江华道律师事务所
    是网上贷款吗?是的话不要理,只要他们没放款,你没责任。
    回复于 2021-09-26 13:46:43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729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不需要,没有签字就不需要的
    回复于 2021-09-26 15:50:4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53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只要不是你的原因,这个不需要子弹。
    回复于 2021-09-26 20:59:2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9-26 20:59:29

      承担

债权债务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