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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背景: 2018年6月结婚,2019年买一套房,房本写男方一人名字,但有去公证房产为夫妻双方共有。双方感情不和,没有出轨、嗜赌、暴力。孩子一岁三个月,哺乳期。 房子首付双方共同向各自的家人亲戚筹钱凑的,贷款是以男方的账户在还,但是男方不够钱还贷时、或还贷后所剩的钱不够生活开支时,都会向我要。并且家里日常生活用品很大一部分、孩子抚养等费用多数都是我在支出。 目前情况: 感情不和想协议离婚。希望孩子抚养权归我,房子归我。 我的诉求: 目前房子产权证写的男方名字。请问如果离婚,房子能否归我所有、并要求男方继续偿还婚姻期间所欠首付、房贷? 如果法律上不允许这样,能否通过双方协议来达成我这个条件?

婚姻家庭广东省-东莞市2021-09-14 21:53:4215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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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余建飞律师
    月帮助0
    浙江安瑞律师事务所
    法律上需要男方同意才可以。男方同意的话,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
    回复于 2021-09-14 22:01:3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9-14 22:03:55

      如果男方不同意,关于房子归属的问题、以及首付欠的债务、和离婚后还房贷的问题,法院会怎样判?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45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诉讼离婚。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与财产分割问题吗?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1-09-14 22:04:00 咨询他
  • 王晓莎律师
    月帮助0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在离婚协议上约定。
    回复于 2021-09-14 22:05: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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