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弟弟在天津和别人伙同打架,对方是一个人,致对方轻伤二级,对方以群殴名义报案,8月3日弟弟被拘留,弟弟可能觉得同伴是在帮自己,口供时自己一人担下案子,八月26日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时我们家人和对方达成谅解,公安局说十几天后可以接人,9月10日接人时候公安局说检察院因为口供不一致案件被驳回,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天津市2021-09-12 20:00:05153*****192
今年4月份弟弟在天津和别人伙同打架,对方是一个人,致对方轻伤二级,对方以群殴名义报案,8月3日弟弟被拘留,弟弟可能觉得同伴是在帮自己,口供时自己一人担下案子,八月26日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时我们家人和对方达成谅解,公安局说十几天后可以接人,9月10日接人时候公安局说检察院因为口供不一致案件被驳回,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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