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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019年9月因为经济案在看守所呆了一年,2019年取保至昨日解除取保只有一个解保文书,其它什么都没有,然后告诉我事情了结了这样是不是符合流程。

刑事辩护陕西省-咸阳市2021-09-10 08:10:4118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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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杨发宇律师
    月帮助0
    山东金聖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当时是因为什么案子呢,因为现在已经差不多两年了。你的取保候审解除了之后给你发了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了吗?
    回复于 2021-09-10 08:11:48 咨询他
  • 李云健律师
    月帮助0
    云南慧声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回复于 2021-09-10 08:39:51 咨询他
  • 王鹏程律师
    月帮助0
    山东国曜(临沂)律师事务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遇到特殊情况,经过办理一定的审批后可以延长羁押期限,解除取保候审的意思就是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结束了,未变更其他强制措施说明该案件侦查告一段落了,不必再履行取保候审期间的报告义务,可以凭借解除取保候审通知退还交纳的保证金。您所述情况是符合流程的
    回复于 2021-09-10 08:46: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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