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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子拆迁,父亲对房子合理分割成3份,父亲,大儿子,小儿子各一份,大儿子对分割不同意, 但房产证上名字是父亲和母亲, 母亲已经过世。 请问如何让父亲的分割具有法律意义?法院是否能受理对自己房子分割事务?如果受理了的话到完结一般要多久?

经济金融浙江省-宁波市2021-09-09 15:18:59135*****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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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20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房子的一半作为母亲(母亲父母若已离世)的遗产在三个人(父亲,大儿子,小儿子)间分割,具体是父亲占三分之二,大儿子和小儿子都是六分之一,父亲平均分割行为视为对两个儿子的赠予,法院受理,审理期限在半年到一年。
    回复于 2021-09-09 15:23:47 咨询他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81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法院受理这样的案子,一审三至六个月判决。
    回复于 2021-09-09 15:27:31 咨询他
  • 林卓恒律师
    月帮助0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可以做出分割协议,向公证处进行公证。
    回复于 2021-09-09 15:30:43 咨询他
  • 周祎妮律师
    月帮助0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可以对分割协议进行公证。法院可以受理
    回复于 2021-09-09 16:29: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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