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年购房,2020年9月房产公司通知交房,但是一直没有验房收房。请问2021年以前的物业费需不需要交?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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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翠萍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城市若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验收程序需先验房后交钱,首先要看购房合同,业主若想维权,最好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就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必须要先验房。在收到开发商发出的交房通知单后,最好能做到以下几个步骤,保障自己权益: 1、首先,查看资料,资料包括: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证》、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2、其次、除了和物业及开发商工程人员一起验房外,最好找一个验房机构,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规规范,查验房屋及附属设施质量、室内有害气体是否超标及小区环境等。 3、最后、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后,必须要物业予以认可签字。等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验房中存在的问题后,再次会同物业验房,确认没有问题,最后领取住宅钥匙,并签署合同。回复于 2021-08-28 17:57:33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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