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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把别人撞了,我全责,对方脚部轻微刮伤,已经在医院拍了片子,骨头没有任何问题,我也积极配合伤者治疗,吊了一个礼拜的水,每天换药,现在基本上已经好了,她医疗费用我已经全部支付给她了。可是她还要求休息一个半月,要我赔偿她一个半月的误工费,营养费。她这种要求合法吗?

交通事故安徽省-芜湖市2021-08-15 14:32:5913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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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施鸿伟律师
    月帮助0
    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了,可以让他起诉处理赔偿问题!
    回复于 2021-08-15 14:34:43 咨询他
  • 盛伟程律师
    月帮助0
    浙江楷正律师事务所
    如果对方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你你可积极应诉
    回复于 2021-08-15 14:35:25 咨询他
  • 冯雪景律师
    月帮助0
    山东信投律师事务所
    需要看结合对方病历资料来判断的
    回复于 2021-08-15 14:44:16 咨询他
  • 朱忠良律师
    月帮助0
    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因为对方受伤确实造成了误工损失,你应该要赔偿误工费的
    回复于 2021-08-15 16:58:48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8-15 16:59:03

      误工费营养费是交通事故的法定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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