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合起诉离婚需要那些证据
婚姻家庭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2021-08-07 12:36:06158*****00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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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17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须提供证据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回复于 2021-08-07 14:30:36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