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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时去看公寓,销售说一套42.3方的房子,首付只要7万,到了楼盘后发现还没有建房,只建了地基,销售说现在政策是以租代购,公寓只有30年使用权,签30年的租赁合同,一次性付款,房子使用权归我所有,产权不归我,但是没有够30年遇到政策等因素,让我不继续使这个房子,以1:3赔偿我,我没有考虑太多,交了5万定金,签了租赁意向书,后来发现意向书租赁年限为20年。我可以以口头和意向书不一致反悔,要求退定金。

合同纠纷广东省-广州市2021-08-05 22:26:34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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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江兴兵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玺来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对方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定金的。
    回复于 2021-08-05 22:28: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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