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1月6日20时,孙瑞丰向我借款15000元整,说生意周转使用,3个月内归还15000元,我便通过支付宝将15000元转入对方银行账户,期间多次催还都以各种理由拒还,时隔今日与孙瑞丰失去联系,只有对方联系方式(电话已拉黑)和家庭地址,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
债权债务河南省-驻马店市2021-08-04 09:48:31176*****093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