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之前因为拆迁,在别处买了一套房子,原先居住的地方空置,后来有人找我租房预备开农家乐,我也把空置的房租租给了他,签订了合同,现在实际承租人已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合同中约明确规定:不得转租给第三方。但承租方不签订解除合同的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装修费归房东所有”(2035年到期),现在,有两个问题: 1、遇到拆迁,承租人想要拆迁款中的装修补偿费,这合法吗?(装修费是他自己出,2035年租赁期满后归房东所有,这条款是他自己要求加在合同上的) 2、如何证明承租人已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其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2021-08-03 17:10:57135*****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