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亲戚,其父亲张某、母亲田某是某国营农场职工,在2005年初,由于该农场经营不善,欠张某一家工资及收购物资货款共计近八万元。最后该农场以每亩30元的租金将一个近50亩的山岭租给张某,租期30年,并从欠款中扣除30年的全部租金。张某、田某一家从那时起,就积极在这一片士地耕耘,山岭比较高的位置种上速丰桉树,岭脚种植水果。但张某于2014年不幸病故了。该山岭一直都在田某带着儿女耕种。在2020年,田某要砍伐该山岭的速丰桉树时,需要该农场出具证明方可办理砍伐证,遭到农场当政管理者刁难,不得已签了退出该山岭归还农场,农场方才肯出具证明办理砍伐证。田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2021-08-02 22:42:47156*****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