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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由威海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隋振兰(隋电超母亲)与房燕华、隋电超民间借贷纠纷,判决结果由隋电超、房燕华共同承担41万元的债务,偿还给隋振兰一案,现在已经到强制执行局阶段,由于这批借款隋电超实际没有接触到这41万元的款项,没有花到这个钱,但是法院、执行局没有划分清楚债务比例,双方共同执行,作为隋电超如何处理这个债务纠纷或者划清债务比例呢

债权债务山东省-威海市2021-07-31 09:51:5415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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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林卓恒律师
    月帮助0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的书面申请。
    回复于 2021-07-31 09:55:20 咨询他
  • 于斌律师
    月帮助1
    山东汪太源律师事务所
    在隋电超和房燕华之间各占一半,对隋振兰来说,她可以向任何一人主张全部
    回复于 2021-07-31 10:04:31 咨询他
  • 张宝律师
    月帮助3
    山东文之律师事务所
    可以一对一进行财产分析法律分析
    回复于 2021-07-31 10:04:57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41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承担连带责任,被执行人任何一名对外都要承担41万,换句话说。申请人可以选择任何一位要求偿还41万。至于内部两人之间比例建议另行起诉。
    回复于 2021-07-31 10:17:1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连带责任。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1-07-31 11:15:12 咨询他
  • 贾承花律师
    月帮助11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追偿。
    回复于 2021-07-31 11:49: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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