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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标准不满意!

劳动争议山东省-临沂市2021-07-27 22:30:3715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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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高嘉航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继晟律师事务所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于 2021-07-27 22:32:56 咨询他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445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评
    回复于 2021-07-27 22:33:02 咨询他
  • 齐军海律师
    月帮助0
    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
    《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回复于 2021-07-27 22:33:13 咨询他
  • 程琳律师
    月帮助0
    山东至平律师事务所
    您好,鉴定标准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具有普适性和科学性,如果您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回复于 2021-07-28 06:01:33 咨询他
  • 孙晓庆律师
    月帮助0
    山东星阔律师事务所
    你好,请问你做的是劳动能力等级的鉴定,还是关于人身损害的鉴定。
    回复于 2021-07-28 10:35:24 咨询他
  • 周海滨律师
    月帮助0
    山东厚强律师事务所
    您好,具体情况需要详细告知,需要进一步沟通可一对一电话咨询
    回复于 2021-07-28 11:27: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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