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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有哪些赔偿赔偿多少?

其他浙江省-绍兴市2021-07-15 09:27:4915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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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贾承花律师
    月帮助1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回复于 2021-07-15 09:33:19 咨询他
  • 魏可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
    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费、护理费
    回复于 2021-07-15 10:02:41 咨询他
  • 朱瑞律师
    月帮助0
    陕西泽界律师事务所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 (九)伤残津贴。
    回复于 2021-07-15 10:07:52 咨询他
  • 张毅律师
    月帮助10
    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
    要看工伤构成了什么级别
    回复于 2021-07-15 10:45: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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