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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97年毕业分配在一个车灯厂 但未在车灯厂上过一天班,后来厂改革,我是后来找厂领导,才给我7千来块钱,并要求留字据以后跟厂没关系。否则不给钱,。时间过了快18年了,现在忽然想起这事,想问问律师当时要求留字据合法吗?如果这些年有福利什么的,能追讨回来吗

其他江西省-宜春市2021-07-12 01:03:1715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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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泽仪律师
    月帮助0
    北京百瑞(成都)律师事务所
    得具体看字据写了什么。被认为是主动辞职的可能性很高。不建议追讨
    回复于 2021-07-12 04:25:19 咨询他
  • 杨虞娇律师
    月帮助0
    江西赣深律师事务所
    历史遗留产物,现在追以前的福利追不回来了。
    回复于 2021-07-12 06:44:02 咨询他
  • 张毅律师
    月帮助9
    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
    应该不行了,时间过得太长
    回复于 2021-07-12 07:30:00 咨询他
  • 涂志辉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普罗米修(武汉)律师事务所
    过了18年,已经无法追了
    回复于 2021-07-12 07:55:35 咨询他
  • 魏可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
    追讨不回来,时间过得太久了
    回复于 2021-07-12 11:04: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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