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人行道上的电动车被调头的汽车撞坏,交警事故科已出责任判定书。但造事者拒赔,还说我碰瓷讹诈他。50元,连交警们都不理解。我现在要求起诉他,赔偿维修费3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误工费半天100元。交通费50元/天。请回复我如何起诉他。
交通事故江西省-南昌市2021-06-27 19:04:27138*****790
停在人行道上的电动车被调头的汽车撞坏,交警事故科已出责任判定书。但造事者拒赔,还说我碰瓷讹诈他。50元,连交警们都不理解。我现在要求起诉他,赔偿维修费3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误工费半天100元。交通费50元/天。请回复我如何起诉他。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