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早上七点五十左右发生的,我开电车,对方是小车,对方从后面超车碰到我,双膝盖擦伤,当时没有报警,完全蒙了,也没有拍对方身份证和车子,只记得对方车牌号,当时对方我到县人民医院包扎伤口,对方说会承担医药费,和修车费,误工费。现在对方给了误工费和修车费,还有15.1617号的医药费,今天说以后的医药费就不承担了,让我自己承担!如果现在去跟交警诉说我的情况,交警是否会让对方继续承担我后续的医疗费?
交通事故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2021-06-17 13:25:13159*****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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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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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同律师事务所
您好,建议联系交警部门并提供事故现场信息,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时情形、有无录音录像、事故车辆的车牌号等。交警部门可根据您提供的线索查询车主信息,但如若初步线索无法查证事故发生情况的,则交警部门可能无法认定责任。
回复于 2021-06-17 13:34: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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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6-17 13:36:00
当时没有拍到对方的车子,只拍了我车子翻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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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6-17 13:36:43
将对方车牌号提供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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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6-17 13:51:22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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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伤者的赔偿责任的。
回复于 2021-06-17 13:50: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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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建议找到事故发生路段的交警大队,查找相关录像
回复于 2021-06-17 14: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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