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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老家承包村委会的鱼塘,自家养鱼用,周边有设立警示牌。前几天晚上有个人淹死在里面了,性别女,年龄30多,附近人都知道她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精神不正常。第二天早上我爸去喂鱼,发现她淹死了,立即报警了。现在死者家属要我家赔偿6万块钱给她,请问这种情况我家有责任吗?需要赔偿吗?

侵权维权广东省-东莞市2021-06-15 22:33:1713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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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7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您这边设的有相关的警示标志,采取了相关的措施,没有责任。
    回复于 2021-06-15 22:40:24 咨询他
  • 江兴兵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玺来律师事务所
    证据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话,是需要赔偿一定责任的。
    回复于 2021-06-15 22:46:00 咨询他
  • 郭梅律师
    月帮助0
    江苏高瞻律师事务所
    是否尽到提示义务,是判断责任承担的基础。
    回复于 2021-06-15 22:46:04 咨询他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17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们是没有责任的,不需要赔偿
    回复于 2021-06-15 22:56:29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6-15 22:56:43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可更直接、快速、全面解决你的问题。

  • 张燕律师
    月帮助0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
    有一定的责认,具体承担多少要看证据
    回复于 2021-06-15 23:20:57 咨询他
  • 王凤祥律师
    月帮助2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个人觉得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1-06-15 23:36: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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