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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和谢某同居于本人男宿舍,情侣,我工作不规律,因谢某怀疑我,阻止我去工作未果,从宿舍楼顶跳下,致双腿瘫痪,暂住于我宿舍,我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和谢某的同居关系

其他四川省-德阳市2021-06-09 09:46:5718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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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47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同居关系双方直接分开即可
    回复于 2021-06-09 09:48:48 咨询他
  • 王楠律师
    月帮助0
    山东至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侣同居法院是不受理的。你可以找她的家人把她接回去。
    回复于 2021-06-09 09:52:36 咨询他
  • 李云健律师
    月帮助0
    云南慧声律师事务所
    法院不会受理的,同居关系双方自行协商解除
    回复于 2021-06-09 09:55:59 咨询他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52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法律才不管你这事呢。。。
    回复于 2021-06-09 09:59:54 咨询他
  • 陈薇旭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
    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关系
    回复于 2021-06-09 10:46: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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