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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单详情  提交问题  选择律师  律师解答  您好! 我4月初向县法院提交了诉状,申请判决让一个欠我两万块钱,在我多年来多次追讨无果并四处躲我的老赖还钱。审结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前不久法官打电话,说让我找到被告,如果找不到人,诉状无法送达无法审理。并我提供的证据仅有银行转账凭证,没有借条,不能说明被告就借了我的钱。还要我立即决定,要么撤诉要么交公告费,建议我写申请撤诉,如不撤诉,法院要发公告寻找被告公告费300元要我承担,要开庭审案结果就是驳回诉讼。无奈下,我前几天递交了撤诉申请(理由按法官的意思说明)。请问,法官所做是否完全合法有无存在诱导我撤诉?还有没有补救办法要回欠款?谢谢!

债权债务陕西省-汉中市2021-05-29 09:10:3018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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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0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诱导你撤诉的可能,具体要看证据,如果证据不足确有被驳回的可能。现在只能再次收集证据然后重新起诉
    回复于 2021-05-29 09:16:10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918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被告找不到人要公告送达,先垫付公告费,可以重新起诉,转账记录,你向他要账记录聊天记录能证明是借款的都可以作为证据,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于 2021-05-29 09:17: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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