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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了一套经适房,买卖合同上面明确卖房后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现遇到政策变动,要把经适房办证,办证后可以过户,但目前办证只能办到我的名下,涉及一个办证预交款20万。买方不愿意出这笔钱,我能把房子收回吗?怎样收回?是否需要归还买方的装修费、房屋升值费等?

合同纠纷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2021-05-27 13:32:3018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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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凤祥律师
    月帮助0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可以收回的。。。。。。
    回复于 2021-05-27 13:54:4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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