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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中,拆迁办通知提供书面材料以认定房屋是否为合法房屋,过程中拆迁办工作人员未将我交给他的批准修建手续拿出来认定,导致房屋被认定为违法房屋,只补贴了一点修建材料费。我现在可以将拆迁办和此拆迁办工作人员两个都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侵权赔偿吗?

行政纠纷四川省-成都市2021-05-22 10:14:29183*****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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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薛清元律师
    月帮助0
    山西丰图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的案件比较复杂,可以和我一对一或电话沟通,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
    回复于 2021-05-22 10:18: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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