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请问一下!因为安置房买卖问题,夫妻之间产生矛盾,男方用女方性命威胁和行为暴力强迫女方必须卖掉安置房,女方报警并且警察已经备案,且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对其使用语言威胁及行为暴力,但是在此期间安置房房产证并没办理,现在女方想起诉男方,并且想取得整套安置房的所有权,安置房房产证未办理前是否会有影响,是否可以推迟办理房产证!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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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丽律师月帮助2人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安置房财产分割要先弄清财产性质再做出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和采取各半分受主义,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回复于 2021-05-20 10:24: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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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5-20 10:30:28
不好意思,在请问一下因为在进行产权登记时,是填写了男方儿子的名字以及女方的姓名,但是男方对女方进行家暴,这个对于财产分割是否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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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5-20 10:39:58
家暴对财产的分割有影响。夫妻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家暴的话,就按照正常的原则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有家暴的情况,家暴属于过错方,无过方可以请求过错方赔偿,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会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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