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5日,淮安市场监督局委托海关对我家超市,淮安区吉麦隆超市进行抽检,检测出所售韭菜不合格。淮安区工商局茭陵分局告知,只要提供出源头,就可以免除处罚。我们积极配合,提供出源头,并且积极整改,积极配合。现源头已被罚款两千元,已解决此事。分局还来对超市进行了行政处罚5000元,所售韭菜一共获利3.48元。超市已经返还并赔偿消费者,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我们积极配合,应予以口头警告。请问该怎么办?
行政纠纷江苏省-淮安市2021-05-14 16:42:5418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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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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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方(杭州)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如果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复议,仍然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于 2021-05-14 16:47: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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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5-14 16:50:40
您好,委托律师帮忙的话,需要大概多少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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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5-14 16:54:25
您好,行政类的诉讼律师费收费比较高。建议您直接向处罚的上级部门要求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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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你们不是已经配合整改了吗?现在是又出现什么问题了吗?
回复于 2021-05-14 16:49:2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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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5-14 16:51:23
是的,还是揪着不放,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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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5-14 16:53:08
行政机关对同一行为作出多次处罚,可以向上一级部门去申请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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