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是否可以继承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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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莹律师月帮助0人陕西丰东律师事务所作为个人的合法财产,征地补偿款当然可以继承。回复于 2021-04-25 12:06:07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1-04-25 12:39:36
1984年,我家三姐妹的亲生父母去世 ,在1982年分得田地和山林地5份 ,后由亲叔叔承包经营我家那5份田地和山林地,因没有经济来源,三姐妹由亲叔叔他家抚养我三姐妹到出嫁(2006年三姐妹的户口均迁出),2018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时候 叔叔家土地承包方家庭成员已经没有我三姐妹名字(可能是户口已经迁出)。2021年,部分山林地和农田被国家征用,获得一笔补偿款。现在叔叔他们家认为我们三姐妹户口已经迁出,不再获得分享这笔补偿款的份儿。 但我三姐妹认为这是我家分得的田地被征收,补偿款理应由我三姐妹获得。请问我三姐妹如何依法获得这笔遗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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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1-04-25 12:55:45
你得先在你父母村去确认,你父母承包经营的土地,是否确权到你叔父名下,如果确权到你叔父名下,且你们姐妹已在户口所在村分得土地,你们就不能再主张土地补偿款,如果你们在户口所在地没有分得土地,你们可要求你父母所在村依法变更土地经营权凭证,然后再主张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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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1-04-25 13:42:45
我家土地确实已经确权到叔父的儿子名下(叔父2016年已故),但现在嫁到当地村还没有再次分田地(因为国家延长30年不变)那么如何在父母所在村依法变更土地经营权凭证, 需要叔父同意吗,仅凭村委会可以解决吗?另外叔父儿子他们家认为这笔补偿款不属于遗产。不是林地田地收益,并且补偿款在我父母死亡后30多年才征收土地获得,这笔补偿款在最新《民法典》中的时间性也不符合公民遗留的合法财产。请问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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