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关于离婚的抚养费,如果男方工资税后36000,法院一般怎么判抚养费
律师回复
-
张志全律师月帮助8人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你好,婚姻案件涉及人身、财产、子女三方面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前三种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之后调解结案的,大概在一个月左右(具体看律师办理程度),诉讼的话,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详细分析。多次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回复于 2021-04-18 18:21:56 咨询他
-
信金国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您好,一般情况下,抚养费为收入的20%~30%,双方也可以先协商处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抚养费主要确定的方式是结合当地的生活和数额标准,同时结合双方的生活条件判定的; 对子女的抚养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可以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还需要进一步的解答,可以咨询专业团队,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1-04-19 15:23:44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热门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
你好,我和我前妻生过一个女儿,我俩没结婚有的孩子,之后骗了我妈三万多的彩礼钱和别人跑了,像这样的事情能提起诉讼吗?
-
你好,咨询二婚财产分割,两人在结婚后买了一栋房子,买这房子,婆婆也给我们支援了一点钱付了首付,我们自己还贷款,现在两人关系不和,已经到各做各的饭吃了,这样子都过了几年了,跟本就不像一个家庭,一点感情都没有了,现在想离婚就是涉及到房子的财产分割,想咨询一下我们这该怎么办
-
你好,女方是孕妇,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离婚,目前有一个贷款的房子,在男方名下,有一辆车子在女方名下,财产怎么分割,作为女方,需要怎样的补偿?
-
男方当前已判处死刑,最高法院复核阶段,现女方想起诉离婚。可以肯定男方是同意。 现在夫妻名下有一套房产,首付为女方向娘家人借款购买。 男方以个人工资贷款30w未还,女性完全不知情。 请问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并且女方不承担银行借款债务。
-
想离婚男方一直不同意怎么办有两个孩子 起诉是不是很麻烦 起诉能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