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样分割财产,父母出资首付,又该怎么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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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全律师月帮助0人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你好,婚姻案件涉及人身、财产、子女三方面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前三种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之后调解结案的,大概在一个月左右(具体看律师办理程度),诉讼的话,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详细分析。多次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回复于 2021-04-18 18:28:45 咨询他 -
信金国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您好,如果是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款的话房产大概率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父母的首付可能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是借款,具体还要看当时的意思表示来决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问题的具体判断还需要结合一些具体信息,例如出资时的意思表示、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以及约定的相应份额等,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团队针对详细情况为您做一个详细的咨询。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回复于 2021-04-19 15:35: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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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房子是男方交的首付还贷款 这种情况我能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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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个46岁的全职妇女,有一儿一女 老公比我大一岁,十几年来父亲的角色在孩子的世界是缺失的,除了在考试成绩出来后会得到爸爸的“关心”打骂,职责,嘲讽!夫妻之间也很少交流,家里就是旅馆,除了吃饭,睡觉 ,蹲厕所看手机(同床异梦) 外几乎不着家! 2年前查出来糖尿病,之前还是不到饭点儿就饿的不行回来到处抓着吃这吃那的,最近几个月早中晚也不在家吃饭了,说不饿!最近几天知道定点儿接孩子上下学,晚上回来睡觉,其他时间都不在家! 平时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除了工作的事儿会主动联系我!现打算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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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妈离婚,我爸一直给我和弟弟灌输妈妈抛夫弃子这种思想,每次我们见妈妈都说我们白眼狼,每次妈妈来都辱骂她,经常不让我们见妈妈,这个学期重要让见了,但是这周他又不让非要拉群,让我们和妈妈的聊天记录给他看,我们不同意就不让我们去,我妈妈是再婚她不让我们去,说对我们有害,还辱骂我妈现在再婚的那个老公,那个叔叔对我们很好,爸爸非不让见,我怕他生气就撒谎说没见过,后面坦白以后就不让我去,还辱骂我,之前也多次打骂我,还拿我们的手机去骚扰妈妈,经常给我们发那些网上的毒鸡汤,我想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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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遗嘱是否有效。 立遗嘱人:李辉轼,男,75岁,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住万达 号。我今年75岁,且患有疾,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特在头脑清醒时立此遗嘱:丧葬费和抚恤金及一应权益交由我大女儿李紫垣全权处理。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XXX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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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怎么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