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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通队判定对方全责,责任认定通知书已经下发。我方垫付修车费1500元 对方刚开始报了保险,后又撤销,责任认定通知书不签字,耍无赖,对方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河北省-秦皇岛市2021-04-17 16:14:5718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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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贾晶晶律师
    月帮助0
    河北史志强律师事务所
    依据事故认定书,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1-04-17 16:19:03 咨询他
  • 涂志辉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普罗米修(武汉)律师事务所
    对方不签字也是可以生效的,只是需要等一段时间。您可以问问交警那边需要多久
    回复于 2021-04-17 16:21:53 咨询他
  • 张志全律师
    月帮助1
    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上项目需要详细计算,可以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具体可以电话咨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详细分析
    回复于 2021-04-17 19:31: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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