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婚姻状况不好,感情破裂,不想离婚,只想经济分割,这样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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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全律师月帮助0人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你好,婚姻案件涉及人身、财产、子女三方面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以上三种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之后调解结案的,大概在一个月(具体看律师办理程度),诉讼的话,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详细分析。 多次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回复于 2021-04-11 08:00:00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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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结婚一年半,刚生育一个男宝,偶然发现丈夫和他妈妈聊天记录中有涉及婚前有私生女的事,而且他妈妈和他小姨有买衣服给那个女宝宝,并且我怀疑他每个月有转账给那个女宝,但是我没有证据。当面和丈夫对峙他极其否认不是他的。但是我确定是他的。因为我看了他和他妈妈的聊天记录,没有保存相关截图。我很无奈,如果我要离婚的话,我要怎么做或者怎么搜寻证据可以把损失降到最小。丈夫已经失业一年在家,我的娃两个多月,大部分开支都是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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