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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沛宣,男,1947年3月17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绍兴市柯桥区齐贤镇邮电小区14号,身份证号码3306219。 本人因与被告王德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齐贤法庭于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作出民事判决。附一:(2010)绍齐商初字第104号民事判决书,并于2010年12月9日作了财产保全。 时至今日已10年有余,一直寻找不到被告王德明。现在本人年事已高,为维护法律尊严并保护本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将本案的债权移交给我女儿王芳所有。 求助指教这桩事情可否办理?如何办理?本人万分感谢!!!

债权债务浙江省-绍兴市2021-04-09 15:43:13133*****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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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薛清元律师
    月帮助120
    山西丰图律师事务所
    你好,请详细描述你的具体情况,可以和我一对一或电话沟通,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
    回复于 2021-04-09 15:46: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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