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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费给付问题

婚姻家庭辽宁省-盘锦市2021-04-08 15:44:12138*****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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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赵涓娟律师
    月帮助41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您好,是按照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回复于 2021-04-08 15:52:4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4-08 16:09:23

      协议1000,我在婚生育一女,生活现在有压力,可以降低原有抚养费标准吗?我是有单位,每月工资只有3000

    • 律师回复: 2021-04-08 16:39:41

      可以的,可以和对方协商。也可以根据情况去法院要求降低

    • 用户追问: 2021-04-08 19:32:06

      现在法院强制执行得话,会从公积金扣除吗?如果欠两万没给,三千块的工资每个月会扣除多少钱?我家里现在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孩子需要养,老婆没有工作

    • 律师回复: 2021-04-08 19:51:17

      一般不会执行公积金账户,实践中程序比较麻烦。一般会留足必要的生活开支。建议和前妻协商,可以不按照标准支付。

  • 信金国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您好,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收入的20%~30%,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抚养费主要确定的方式是结合当地的生活和数额标准,同时结合双方的生活条件判定的; 对子女的抚养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可以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还需要进一步的解答,可以咨询专业团队,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1-04-08 17:03:2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1-04-08 18:34: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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