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请问我是涉外婚姻,我们在中国和荷兰都登记结婚了,去年在荷兰判决离婚。男方在荷兰不愿意回来。我是否可以自己在中国去法院申请国外判决生效。然后在中国恢复单身?荷兰有判决书。是否公证认证以后去法庭然后在中国领取离婚证书?(不需要律师我可以自己去申请吗?)因为我们没有金钱糾紛也没有孩子抚养,双方自愿。并且已经在荷兰离婚,所以不想起诉离婚。想通过申请承认可以吗!也可以离婚吗!

婚姻家庭贵州省-安顺市2021-04-05 21:17:46153*****369

分享

律师回复

  • 洪慧慧律师
    月帮助0
    安徽龙鼎律师事务所
    向国内中级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回复于 2021-10-27 11:09:36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 易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290 累计好评3336 18分钟响应

    咨询
  • 张雪律师

    相关月回复232 累计好评1014 16分钟响应

    咨询
  • 占静律师

    相关月回复139 累计好评179 11分钟响应

    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