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探视权问题,前夫不让看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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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金国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您好,您可以要求孩子的探视权。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 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抚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5条 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间接抚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探望子女是法定权利也是人之常情,如果您对探望权地行使有相关问题需要解决,或者需要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请您联系专业团队,帮助您解决问题,帮助您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让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回复于 2021-04-02 15:05:3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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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是一方还贷,但夫妻共同居住在该房屋,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的话,另一方需要背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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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爸爸说我离婚男方一分钱都不赔偿精神损失费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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