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拎一壶热水 有个小孩突然冲出来烫伤,当时我们说带他去医院付医疗费,给钱 对方都不收,后期我们有买东西,给了3千多元补偿。2021年4.1号昨天打电话来说小孩要植皮 请问我们还需要支付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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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炜华律师月帮助0人上海星秀律师事务所安全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回复于 2021-04-02 21:15:32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1-04-02 21:15:42
医疗事故是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概念,医疗损害赔偿是民事责任概念。患者就诊发生损害后果,可能是严重的医疗事故,也可能是因为医务人员诊疗活动中的过失引起,还有可能是患者自身疾病的自然发展。患者所受的损害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行为中有过错且过错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有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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