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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夫妻有房贷怎么办

婚姻家庭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04-01 10:13:3213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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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程弈涵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讲债务是可以要求均分的
    回复于 2021-04-01 10:17:5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0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房子归一方的情况下需补偿另一方。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1-04-01 10:18:05 咨询他
  • 信金国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您好,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但房产问题的具体判断还需要结合一些具体信息,例如出资时的意思表示、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以及约定的相应份额等,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团队针对详细情况为您做一个详细的咨询。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回复于 2021-04-01 11:36: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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