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前夫18年离得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他向他朋友借了十万块钱,这个钱我前夫在一审的时候给法官说这个钱没有用于生活和孩子,也是我不知道。他说是他个人所为他个人承担,但是对方现在说我的房子有我前夫的一半财产,因为房子是按揭房房本上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法院让我承担我前夫的那一半财产,因为之前查封过一次我申请了异议申请,最后终止查封,这个判决下来了说撤销裁定书,我现在想知道是不是我不上诉还是要查封我的房子,我跟娃就没有地方住了,这个怎么解决
债权债务陕西省-咸阳市2021-03-30 18:38:55136*****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