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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目前已分居,关于财产分割有争议,要走法律程序。

婚姻家庭山东省-淄博市2021-03-24 12:38:23185*****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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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赵代川律师
    月帮助26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具体可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咨询。
    回复于 2021-03-24 12:42:10 咨询他
  • 李林律师
    月帮助0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您好,要看您的具体情况是什么。不然不能针对性回答。
    回复于 2021-03-24 12:42:57 咨询他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讲一下争议内容
    回复于 2021-03-24 12:42:57 咨询他
  • 王秀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鼎诚律师事务所
    您好,涉及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权,可起草离婚协议书协议自愿离婚,协议不了只能法院起诉离婚。夫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可准备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涉及财产证据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1-03-24 12:43:3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73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双方如果协商不了,那就直接起诉分割财产。
    回复于 2021-03-24 12:46:00 咨询他
  • 林翠萍律师
    月帮助489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是要离婚吗?还是?离婚协议不了,可以诉讼。
    回复于 2021-03-24 12:47:43 咨询他
  • 信金国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您好,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回复于 2021-03-24 16:48:42 咨询他
  • 徐秀芳律师
    月帮助0
    浙江云乐律师事务所
    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材料有:起诉状、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感情破裂证据、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以及财产材料。
    回复于 2021-03-24 17:39: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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