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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留言:本店此商品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是不支持非商品问题的退款。因此退款者,一律拉黑处理,本店将会把您的退款记录凭证移交当地征信部门,审核入档,恐对您的日后学习工作生活产生影响,望知悉。撤销退款, 如拒不撤销退款,我们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手段依法上诉,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你等着法院的传票,按时到庭

其他陕西省-咸阳市2021-03-22 21:35:0915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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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施鸿伟律师
    月帮助0
    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
    可以通过当地工商部门和网络客服核实
    回复于 2021-03-22 21:43:05 咨询他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3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不予理会。
    回复于 2021-03-22 21:52: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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