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想写抚养权变更协议,不知道多少钱

婚姻家庭北京市2021-03-17 20:16:11137*****815

分享

律师回复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03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书,明确具体的内容。
    回复于 2021-03-17 20:20:0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73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要根据你的内容可以一对一咨询代写
    回复于 2021-03-17 20:20:15 咨询他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356
    北京伦圣律师事务所
    现在对方是否同意了?都是同意的话价格不多
    回复于 2021-03-17 20:20:58 咨询他
  • 张晓律师
    月帮助1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你好。一般收费在五百到一千
    回复于 2021-03-17 20:21:03 咨询他
  • 徐大森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您可以自己起草抚养权变更协议,不用花钱。
    回复于 2021-03-17 20:21:45 咨询他
  • 蒋斌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仅仅就写变更协议的话,一般情况下1000块钱可以写
    回复于 2021-03-17 20:21:55 咨询他
  • 王国聚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这个收费不贵,可以一对一指导你写
    回复于 2021-03-17 20:22:55 咨询他
  • 程弈涵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抚养费的话一般会根据对方工资的20%~30%左右去给付
    回复于 2021-03-17 20:27:27 咨询他
  • 吴学娟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可以代写协议 500元一份 价格可谈
    回复于 2021-03-17 21:39:36 咨询他
  • 信金国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您好,起草变更抚养权协议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的,需要与律师面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上规定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包含定的抚养数额难以满足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等理由。 而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父母也可以要求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相应的情形包含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给付,而另一方能够负担抚养义务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
    回复于 2021-03-24 11:07:44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3-24 11:12:57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87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 易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223 累计好评3353 18分钟响应

    咨询
  • 占静律师

    相关月回复206 累计好评234 11分钟响应

    咨询
  • 张雪律师

    相关月回复227 累计好评1046 16分钟响应

    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