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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情是这样子的,我家老公2020年10月11日去的孟连干工地活,我跟孩子是在2020年11月4日回的娘家生活,之后期间回到县城租房子处2次,一次是开起冰箱的开关,二次是全栋楼抄水表。过年前就回去过2次,平均一次半个小时,期间没有产生任何的生活用水和上厕所。因为我们住的是4楼(租房),2021年1月26号(我们并不在家)二楼的那家厕所堵了,请到下水道疏通的人疏通,一公花费400块钱,她家拿着单据来找我们要钱100,这笔钱我们应该付吗???? 虽然钱不多,但是我在不知情的时候她疏通了下水道,告知我们是大家生活用水+上厕所堵的,因为这几个月我们并不在家,所以没有产生任何生活用水和上厕所用水

经济金融云南省-普洱市2021-03-17 12:49:4015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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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林律师
    月帮助1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您好,暂时不要支付。
    回复于 2021-03-17 12:54:25 咨询他
  • 王佳奇律师
    月帮助2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用你出的。。。
    回复于 2021-03-17 12:54: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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