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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保险合同,未交满两年,自己于约3个月前补充告知,现在被告知不符合。已被保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强制解除合同。想请问我怎么才能恢复这份合同。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否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纠纷江苏省-常州市2021-03-06 14:25:3218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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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程弈涵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什么原因不符合合同呢?根据什么条款强制解除的呢?
    回复于 2021-03-06 14:49:24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03-06 15:05:48

      原因,未如实告知。根据保险法被保险人投保前未如实告知,2年之内保险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现在保险公司处理的结果是退还所交的24个月的保费。退还所交保费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所以我看到保险法还有一条是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不行使解除权则消灭。

    • 律师回复: 2021-03-09 10:24:28

      签约保险的时候自己是否知道隐瞒了重大疾病?

    • 用户追问: 2021-03-11 14:14:30

      不知道隐瞒了。后因自己得知自己曾经的就医行为可能不符合进行了补充告知保险公司也已经处理,处理结果是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退还所交保费。确实我不符合人家的要求但是我查保险法,保险法规定保险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则消灭而我这个事保险公司处理了3个月,是否有违规操作。

    • 律师回复: 2021-03-11 14:16:36

      建议向保监局投诉你那个保险公司。处理三个月确实不太妥当

  • 肖奥律师
    月帮助354
    重庆开林律师事务所
    合同里面是如何规定的
    回复于 2021-03-06 14:56: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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